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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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


  • 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資格:
    •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 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 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 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
    • 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3,000元。
    • 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2,000元。
  • 114 學年度起,各級學制倘申請本獎學金,符合資格者多於國教署核配名額,依下列原則依序審查:
    • 先以學校推薦序排序,一般學校每校至少 1 名學生獲獎,原住民重點學校及特色學校至少 2 名學生獲獎。
    • 餘學生再依成績高低排序,如分數相同者,則依低收入戶及學校推薦序依序排序,惟一般學校至多 2 名學生獲獎,原住民重點學校及特色學校至多 3 名學生獲獎(含前開名額)。
    • 倘依前述原則排序後仍有名額,則依學校推薦序將名額平均分配於各校,學校推薦序相同者依成績高低排序,至額滿為止。
  • 申請注意事項:
    • 旨揭獎學金與本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複申請,請於申請前確認學生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 高級中等學校填寫申請表時,請務必填寫申請學生學業成績及PR值,檢附之成績單上亦須載明學生學業成績及PR值。
    •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學校、機構或團體,並由學校、機構或團體發予受獎學生。
    •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1036327_0360874_附件1-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pdf 189.94 KB
1036327_0360874_附件2-114學年度學業獎學金申請書.odt 11.09 KB